相关问答
需要公安机关对枪支做鉴定,如果鉴定为枪支,那么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枪支管制是指任何对定义、限制或限制拥有,生产或改装,进口,运输,销售和或使...
不违法,bb枪只是模拟玩具。国家严格控制枪支。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制造(包括变造、组装)、买卖、运输、租赁、枪支租赁。除公务用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网购玩具枪案再审: 庭前会议 8月9日,刘XX辩护律师参加再审庭前会议,据介绍,庭前会主要还是对法庭上的程序进行了再次沟通。律师曾提出希望法庭能够通过直播的方式,让更多人来旁听庭审,但被法院拒绝。 在庭前会上,双方进一步对证据和证据的出示方式进行了沟通。质证将通过PPT的形式展示,对于其中海关查扣开箱视频的录像,辩护人认为该录像可能涉嫌造假或证据不足,申请当庭播放。 庭审焦点 刘XX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8月10日上午的庭审中,双方主要围绕两大焦点问题进行了激励的争辩。首先是证据的同一性问题。辩护人认为,原审判定刘XX有罪的证据链不完整,海关查扣的仿真枪无法证明就是刘XX所购买,证据链存在断裂。同时,购物清单、开箱视频等证据都有瑕疵,甚至存在造假嫌疑。而检方则认为,本案证据链完整,标签不同一不代表仿真枪的同一性存在问题。 第二个焦点是关于“两高”于今年3月发布的有关“仿真枪刑事案量刑”的批复能否用于该案。检方引用“两高”于2001年《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是是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在变更。因此认为,刘XX案不适用两高涉仿真枪案件的批复。 辩护人则认为,该案目前是再审阶段,并未审理完结。而决定再审的日期是2016年10月,是属于正在处理的案件。同时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两高”的批复可以适用于本案。 此外,出庭检察员发表检查建议时提到,刘XX在案发时刚满18周岁,且其购买仿真枪被海关查获,本人并没有收到涉案枪支,请法院量刑时予以考虑。最终法院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会见 庭审结束后,刘XX母亲胡XX告诉记者,他当天为儿子准备了两件新T恤,还给他穿上了一件,希望从此他能够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他还在会见时告诉儿子,虽然今天没有能够回家,但不要担心,放心等待判决。 该网购玩具枪再审案中,涉及的再审的程序。再审是对已经生效裁判重新审判的程序,实践中很难启动。 所谓再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申诉。
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 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如果驾驶员在开车时频繁拿起手机看微博、发微信等,应该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可处以50元罚款、记2分。
1、因为玩玩具枪被举报刑拘了不一定会判刑。根据具体情况定。如果该玩具枪支不能射出金属弹丸也没有杀伤力或者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那就不犯法,不会被判刑。否则,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分析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人已浏览
27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