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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设立经营管理不设经营管理区别如下: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那么长沙连锁经营条件是什么呢,法 长沙连锁经营条件: (一)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规定设立经营管理不设经营管理区别如下: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2.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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