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信用卡欠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在《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关于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恶意透支的规定,其构成要件如下:一是客观条件:必须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三个月以上未偿还欠款。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或文件,过了一定期限没有归还,不属于恶意透支。第二,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主要界限。以下六种情况将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后隐匿。第三,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是指拒绝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明显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恶意透支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恶意透支都属于违约行为,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特征: (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否超过限额为准; (2)在规定期限内未偿还透支款本息而又继续透支的; (3)超限额或超期透支前没有取得发卡行授权的许可,包括逃避授权、伪造授权和骗取授权等情形; (4)透支人主观上有非法占用发行卡资金的故意。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如果数额较大的,该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