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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吗哪些情况下允许生第二胎中国是个人口超级大国,过多的人口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负担,因此国家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来控制总人口....
《民法典》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一直以来,我们都很重视对收养的管理,防止有人通过收养的方式规避计划生育政策。但考虑到收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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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小孩。 2、根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首先,国家和各地实行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的二孩政策,不是实行二胎政策。 其次,没有强制一对夫妻必须生育两位子女,规定是夫妻可以依据家庭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是否生育二孩子女。实行的是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地方政策如:《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第十九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家政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的;(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的。一要依法抱养,二不再生育,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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