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在打工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离婚,但仅限于被告的居住地,不是原告的居住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
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居住证明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在一起是因为感情,有的夫妻没有了感情就会选择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直接去申请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时候就需要借助到法律来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说的强制离婚,不过起诉离婚也需要很多的步骤和规定,那么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解答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便是关于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吗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是可以在女方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夫妻如果在婚姻中没有了感情,也无法忍受对方,是可以选择离婚的,这样对双方也是好的,起诉离婚还是要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按照步骤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离婚,起诉时提供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