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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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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般情况下是的。承租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可以提出将租赁合同拿去备案的主张。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出租人也可以否定不办。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出租人提交的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1、到办事大厅咨询处告诉他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他们会给一张表格,顺便给你一张排队的号。把相关信息填好后就等叫号。 2、叫到号到窗口把表交给办事员,他会叫你交钱买两份合同,交了钱他会把打印好的合同给你,让你和房东在最后一页签名。 3、办好后去交钱,80元。 4、交了钱回来办事员会打印一张纸告诉你一个星期后过来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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