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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是否有赔偿要看提前解除的原因。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几种方式:1。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二、提前通知解除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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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下列情况下被派遣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后达成一致的解除意见的;因派遣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等行为而依法解约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肯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说是劳动合同关系。具体情况解释如下。劳务派遣关系存在三方主体:劳动者、派遣机构以及要派机构(用工单位)。其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三者之间形成以下三重法律关系: 1.派遣机构与要派机构之间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尤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由于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因此,劳务派遣机构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义务,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3.劳动者与要派机构基于实际的用工形成用工关系用工单位必须对劳动者承担基于用工而产生的义务,如:《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协议。 二、劳务派遣人数 派遣人数为, 服务期内派遣员工人数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增减,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三、被派遣员工的管理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录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到岗时间及其他条件等具体要求。 2、乙方应与被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正式合法劳动关系,经面试合格后由乙方派遣至甲方提供劳务。 3、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面试。并由乙方负责人员初步筛选、考核、前期思想教育工作,并将面试人员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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