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无论是对是错,都是各界一直头疼的问题,如今出现了第三方。应该聚焦医患第三方调解机构哪些方面?要关注的是医疗纠纷委员会作为调...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方式 1、人民调解 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原因、责任、赔偿等问题,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委员会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 2、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3、诉讼调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所谓自愿,一是从程序意义上讲,双方当事人自愿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从实体意义上讲,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愿。这是调解不同于判决的一个重要特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有权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主持调解,无权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结果。也就是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1、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如下: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5)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6)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人民调解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人民调解工作。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民间纠纷。结合《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和长期以来人民调解指导的实际情况,承担人民调解指导责任的机构包括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其中,县级以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而承担指导责任的人民法院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县(区)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其派出机构,即乡镇(街道)司法所和人民法院履行相应的指导职责。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是全面系统的,包括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团队、业务、工作等方面,而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2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2,7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