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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们从经济条件上讲是差不多的。但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续)4、关于小孩的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给母亲,10岁以上的,首先征求孩子的意见,2-10岁的主要看经济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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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两周岁内都是随女方,但是女方没有收入,也会出现判给男方的情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体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孩子归谁。你没有经济来源,确实是一个劣势,但是也有争取的可能,因为可以找男方要抚养费。孩子一直是跟你抚养,离婚后你家人愿意帮你一起抚养吗,对方是否有赌博、家暴等恶习呢?如果方便建议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更好为您提供指导方案。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前提原则是以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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