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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赔偿有限额,超过强制保险赔偿限额的,由肇事方负责赔偿。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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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对方交强险在无责限额范围内赔偿。现行的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强险在车辆撞车时,由责任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对于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应当在责任限额以内。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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