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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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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是各类企业应尽的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企业为了眼前的利益,置工人的身体健康于不顾,未给职工缴纳公司保险费。到头来,最终影响的是企业本身。近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被告新兴煤矿、XX被判共同赔偿原告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1万元(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于2006年至2010年6月,先后在被告新兴煤矿、XX从事井下掘进工作。工作期间患上职业病。2010年10月,经泸州市XX诊断为矽肺贰期。2010年12月经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1年4月经泸州市XX鉴定为肆级伤残。2011年5月,原告提起劳动仲裁。泸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原告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170564元,限裁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XX支付341128元、第三人新兴煤矿支付1364412元。仲裁后,原告对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鉴定检查费、交通费等共计21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原告在二被告工作期间,二被告均未为原告缴纳工伤保险费。现原告被认定为工伤,二被告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原告支付工伤待遇。考虑到原告在二被告的工作时间,于是判决被告新兴煤矿承担80%的责任、被告XX承担20%的责任。阅读延伸劳动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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