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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有何标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人身伤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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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瘫痪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先申请伤残鉴定等级,依据最终鉴定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及其他赔偿项目。高位截肢的,伤残鉴定等级一定很高,赔偿数额也应较大。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关于车祸致人瘫痪赔偿标准的回答见下 一,赔偿顺序 先由对方的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剩下的按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 2012-11-2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赔偿项目 2003-12-2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另外,如果伤害严重,还有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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