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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雇主主主要承担最终的局部赔偿,不能像其雇员一样追偿;其次,如果员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他们对外是连带...
第一,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的,既然您已经说了是您的责任,那么就是应该由您向对方负责赔偿的,整件事情与您的老板无关,是您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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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机不涉嫌交通肇事罪,因为在司机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只有重伤3人以上的,才涉嫌犯罪; 2、司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属于雇用关系,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此,先由老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由司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该案的关键是收费停车场只是提供停车,还是提供停车还提供看护车辆不受损坏的服务; 2、如果只是提供停车服务,不提供看护车辆服务,那么你的损失就由你自己承担,或者根据公平原则由手推车的所有人共同承担责任; 3、如果该停车场不仅仅提供停车服务,而且还提供看护车辆的服务,那么你的车辆损失就应当由看护单位承担,他承担以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及手推车的所有人追偿; 4、从你所说的情况来说,手推车是大风吹动导致碰伤你的车辆,虽然说这是有天灾的原因,都是手推车的所有人有义务将该手推车停放在安全位置或者随时收好,所以所有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建议你与停车场以及手推车所有人协商处理,并随时掌握证据,而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如果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可以。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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