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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骨骨折可以构成轻伤,如果对伤情鉴定不服,可能申请重新鉴定人身伤害赔偿必须要有事实作为依据,如构成伤残等级,应当按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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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属于撕脱性骨折,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他 5.12.5轻微伤 a)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 b)面部Ⅰ烧烫伤面积10.0cm以上;浅II烧烫伤。 c)颈部Ⅰ烧烫伤面积15.0cm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2.0cm以上。 d)体表Ⅰ烧烫伤面积20.0cm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4.0cm以上;深II烧烫伤。附则 6.7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针对你问的轻微骨裂能工伤鉴定这个不好说,因为必须有专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鉴定完并且出具鉴定书的才能算工伤和评级。 不过,骨裂也是一样可以进行鉴定的。
有可能,无功能障碍的属于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6.7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体表5. 12.5轻微伤)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面部Ⅰ烧烫伤面积10.0c以上;浅烧烫伤。c)颈部Ⅰ烧烫伤面积15.0c以上;浅烧烫伤面积2.0c以上。d)体表Ⅰ烧烫伤面积20.0c以上;浅烧烫伤面积4.0c以上;深烧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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