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那么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在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执行行政拘留时,应当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单独设置关押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特别是艾滋病病人的行政拘留所,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则可以在现有的行政拘留所里设置专门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也可以采用“分片”的形式,在片内选择一个行政拘留所,单独设置关押片内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或者设置专门区域收押片内违法犯罪的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进行集中监管。各省、自治区公安机关还可以地(市、州、盟)为单位,在地(市)级行政拘留所设置一个专门区域,收押本地区违法犯罪的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人。
要看具体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3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