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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
工伤待遇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过错责任除外)。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应当按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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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他人骚扰是一件极其厌烦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对方何时何地进行骚扰,给被骚扰者带来的困扰是不可以估量的,轻则影响生活工作,严重还可能导致被骚扰精神压力增大,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被骚扰者遭遇严重侵权的话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至于说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首先了解一下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由此,如果说他人公开你的个人隐私达到引起你注意的目的,从而不断骚扰你,此种情况是可以依据法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索赔涉及多方面的问题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除了人身权益外,关于对财产损害是否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观点不一。在本司法解释第四条中例外规定了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其构成要件非常严格。首先,侵害的客体应当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其次,该特定物以精神利益为内容,具有重大感情价值或特定纪念意义; 第三,该特定财产具有与特定人格相联系的专属性质或人格象征意义;第四,因侵权行为致该物品永久性灭失或毁损,其损失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不具备以上特殊构成要件的,一般按照损害赔偿法的一般原理,赔偿受害人的实际财产损失。父母唯一遗照被毁损的,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社会公平正义。从目前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来看,适用该法条在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效果。
1、重伤害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2、最高院有关刑附民的司法解释中有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诉讼不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更具有程序性,也需要实务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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