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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持劳动关系,赔偿11个月工资。如果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就业、一次医疗,具体可以参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
八级伤残一次性残疾补助金是11个月工资。然后一次性残疾就业和医疗补助金为:第三十四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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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失业救济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后仍未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注: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生活津贴对象的关键城市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什么?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和当地财政、统计、价格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时调整。确定的标准应与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相连。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最好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全面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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