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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继子女可以因生父母而建立新的婚姻关系,随生父母和继父母可以登记到同一户口簿。但是落户还需要符合各地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能否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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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五条规定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成都市为例,未成年子女才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亲迁移户口。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变更抚养权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生父母离婚后,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8、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不可以办理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因投资申请迁移、因纳税申请迁移等原因迁移户口。第七十八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迁入地户口准入条件。第七十九条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的,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一)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二)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三)投靠配偶的。属上述投靠情形的,被投靠人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属第三种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直系亲属应当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定子女与父母相互间投靠的户口准入条件与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执行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八十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与投靠情形相符合的关系证明;(二)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三)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一条公民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批准证明;(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二条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二)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三条公民因投资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四条公民因纳税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税务部门完税凭证;(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五条公民因部队家属随军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二)军官证;(三)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结婚证;(五)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十六条户口空挂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当地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工作单位、不符合本规定第七十三条情形,且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父母有家庭户口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将户口迁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家庭户口或者合法固定住所处落户。申请迁移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件;(二)与父母关系证明或者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父母家庭户口或者合法固定住所不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按本规定第七十九条或者第八十二条办理。另外,您所问及的您的父母参加苏州医疗保险的问题,请向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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