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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具体如下: 1、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
不给抚养费的,子女或者另一方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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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付抚养费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法院判决后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如果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中直接进行划拨,就是去当时判决生效做出的法院。不过以此为由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3、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之合理要求。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以财抵物。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生活所需,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这种情况是不予准许。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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