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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都规定:销售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定的销售基数,如不能完成该销售基数,则不给销售人员发工资。实际上,用人单位的这种做...
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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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也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次满足:第一,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第二,为其安排了培训或;第三,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第四,只有在满足前三点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公司被吊销后,监事会自动消失。《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数量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至两名监事,而不是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一半以上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荐一名监事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董事和监事。因此,需要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适用于一人公司)、公司登记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监事辞职而导致监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人数,则有义务在新监事选拔前继续履行职责。
1、如果销售任务没有对外公示或者明显是不合理的,那么单位的辞退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若销售任务已经对外公示,即便员工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也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仅能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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