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申请撤诉时法院只收取了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减半缴纳,按下列规定处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在起诉立案的阶段要对诉讼费进行垫付,在诉讼终结以后根据判决内容来确定由谁承担诉讼费。但是有时候在结案时会补交诉讼费,补交诉讼费的原因有以下几个: 1、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将审理程序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普通程序的一半。因此,当诉讼程序由简易转为普通时,就要补交诉讼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是: (1)、适用简易程序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不能结案的; (2)、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 (3)、就是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2、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当事人在诉讼的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需要根据增加的诉讼请求具体计算补交的诉讼费用。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需要补交诉讼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541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