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重大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为: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重大刑事案件具体的量刑标准因为涉及到的罪名不同,不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根据你所述情况,是涉嫌抢夺还是抢劫尚无法判断,二者的量刑是有相当大区别的。同时,初犯对实际量刑的影响并不大。第二,若是涉嫌抢夺,上海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是2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若是涉嫌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为基本的量刑标准,具体量刑时,还要综合考虑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量刑情节后再决定处罚刑期,如:自首、立功、未成年等。
《盗窃罪》第264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浙江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关于上海高院盗窃量刑标准请参考。
首先要根据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一般起点是4年;有八种加重情节的起点是11年。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6人已浏览
1,356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5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