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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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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的资料:1、公司变更(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复印4、企业名称变更预批准通知书5、同意变更名称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决定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章)6、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的材料因变更的事项不同,会有所细微差别。但是基本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决议;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4、授权经办人代为办理的委托书; 5、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材料如下: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授权经办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委托证明; 3、公司章程; 4、法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等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住所证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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