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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预征收协议,拆迁款能收回来吗

2021-11-20
之前被拆迁人的朋友一直问我,如果没有签订预征收协议,没有达到签约率,我们的拆迁项目就会停止,拆迁又要等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等不起。事实上,这只是拆迁方使用的惯用伎俩之一。在里我来解释一下:京建发〔2013〕450号文件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条第八项: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公布的征收补偿方案,组织产权人和公房承租人预签有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了预签征收补偿协议人民政府确定,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预签征收补偿协议生效的,由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报区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内未达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终止。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前,不实际支付补偿供住房。根据文件的规定,如果预征收达不到生效率,征收工作将终止。但这一规定本身就有许多地方违反了上位法的规定,而且在实践中也没有出现签约比例不足而终止的情况。实践中具体签约比例由拆迁方控制,生效比例由拆迁方确定,不透明。事实上,预征收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拆迁方的策略。

相关法规

《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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