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挪用的公款与家人的经营活动无关或者家人毫不知情就牵涉不到家人。 控告挪用公款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
如果挪用的公款与家人的经营活动无关或者家人毫不知情就牵涉不到家人。 1、控告挪用公款需要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 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与犯罪嫌疑人构成共犯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受到牵连。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偿还的,或者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属于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3个月以上未偿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三)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借款人事前对其朋友挪用公款并不知情,不构成共同犯罪,检察院只是调查核实证据,不会被牵连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是主刑的附加刑。不缴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3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277人已浏览
5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