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补办,作为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2、对于漏登、错登的农户进行土地确...
1、可以补办,作为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进行确权登记,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反映。 2、对于漏登、错登的农户进行土地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处理流程如下:①本人申请;②本村介绍信;③本人提供的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公告、声明的有关手续,应当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原件复印件;⑤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编码、盖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票丢失,可持有相关证明资料向有关部门重新发行。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资料如下:①本人申请书②本村介绍信③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④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⑤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根据法律、政策规定确定某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所属关系和其他权利的内容。确认权机构:确认权机构是指依法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即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确权和使用权。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 办理流程如下: ①本人申请书; ②本村介绍信; ③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④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⑤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3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532人已浏览
4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