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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除了人员伤害外,对车辆修复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受害方必须先行垫付修理费,也没有规定事故责任方必须先行垫付修理费。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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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设立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指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指定管辖之前,首先发现或接到报警的,应当先行处理。
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交通事故应由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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