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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
请问您有出资凭证吗有的话离婚是可以分这套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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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可以分割; 2.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候一般平均分割,除非一方有过错; 3.父母的财产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不能分割; 4.以父亲名字购买的房子属于父子名下财产,离婚时候不可分割。
请问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呢?一般情况下您的工资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的话,男方是可以分得一半的。但是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对于这个房子的出资以及这个男方对整个家庭毫无贡献的话,法官是可以考虑少分给一部分财产给男方的,但是这需要在证据非常充足的情况下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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