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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局作为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机构,通过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罪的司法强制手段,实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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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是指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望,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等。
渎职行为侵犯公民合法利益的,被侵权的公民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的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反渎职侵权局的职责: 1、打击侵犯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行为; 2、受理关于渎职案件的举报投诉; 3、作出通缉决定等侦查措施; 4、维护国家机关的尊严与权威; 5、实现检察机关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法律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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