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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年7月1日调整为730元2、二者不同,不同的概念,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可以高于后者。3、包括,是指实际拿到手的全部工资。4...
事情是这样的我4.5号入职。一般公司是20发工资!我5.30因为家中有点时间请假回家!由于当时下班了。我只是给厂长打了个电话!厂长批假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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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9月1号上班,试用期,用人单位10月8日发放工资的,劳动者10月1日正常辞职的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积金新系统将在城区内的建设银行上线,从7月1日至11日,由于数据切换需要时间,因此在建行城区网点开户缴存的单位和职工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提取等日常业务。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提取政策比之前也略有变化,比如不能直接取现而是需要转账等。不过连日来不少市民都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对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后如何提取仍然“蒙查查”,甚至还存在一些误解。对此,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疑问1 7月1日至11日,是否所有银行网点都会停办公积金业务?解答:不是。2010年3月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和建设银行的郊区支行(包括番禺、增城、从化地区)完成新归集业务系统上线工作。目前,系统运行正常。上述银行所有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网点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在工作时间内均能正常办理公积金业务。受影响的只是建行部分网点。因为数据切换需要,7月1日至11日期间,建行广州市区网点(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白云、黄埔、萝岗和开发区)暂停办理公积金汇缴、提取、变更等业务,7月12日起,恢复办理业务。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的各个网点以及建行郊区支行网点在上述期间内全部可正常办理。疑问2公积金系统上线后不能取现,是否就是说拿不出钱?解答:新系统上线后,市民提取时除需提供文件规定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工行、建行、中行、广州银行之一的个人储蓄账户(卡或折),提取的款项以转账方式转到个人储蓄账户中,次日到账后便可把钱拿出来。疑问3建行新系统上线后是否发公积金卡?是否需凭卡提取?解答:不会发公积金卡,也不存在凭卡提取。建行网点上线后,公积金中心会通过银行向职工换发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职工在首次提取时,只需提供原银行发放的专用折、提取登记证及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即可,首次办理确认资料、余额等无误后,原专用折将由建行网点或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收回。今后提取只需凭“公积金对账簿”即可。疑问4新系统上线后,还没领到新的对账簿的职工能否提取公积金?解答:可以提取。新系统上线后,暂时没能领到新对账簿的职工只要符合提取条件的,仍可以凭原银行发放的专用折、提取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据记者了解,在建行新系统上线前,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曾公告,广州城区内原建行发放的公积金专用折仅用于查询打印2010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历史明细,不可用于办理提取业务。这让市民十分担心若没能即时换到对账簿,就无法取公积金。经羊城晚报反映后,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了新旧提取凭证一个过渡期,这意味着,在新的“公积金对账簿”换发的三个月时间内,即使手中无对账簿的市民,仍可按旧办法提取公积金。疑问5新系统上线后,公积金提取手续是否会变得简单些?解答:会变得更方便。现在市民每次提取公积金,都要提供房产证、按揭合同等,新系统升级后,除了第一次要核对各种资料,以后再提取,可以每半年划入指定账户中,不再需要提取人每次都跑去银行。还有公积金贷款时,如果不在原缴费银行申请公积金,也不再需要贷款申请人向缴费银行先拿缴交凭证。能够提供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在新系统中只需一查,便能知道申请人的公积金缴交记录,符合条件的就可直接放贷。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还提醒市民,建行城区网点上线初期,由于银行前台人员对系统操作需要一个熟悉过程,可能会给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单位和职工带来不便。如职工没有急需,应尽量避免集中在上线初期办理提取业务。
用人单位在每月约定的发薪日发薪是合法的,不算拖欠工资;月底离职,按劳动者实际出勤计算工资,应付工资=月薪÷21.75×本月工作天数,工资计算的周期,请咨询下人事部门。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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