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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2020年卖了,买方在房款中扣钱拿着房本过户,到现在都无过户,我去房管局补办房本,合法拿回房

2022-07-07
1、你作为房屋卖家,与买家建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买家已经托付房款多年,你当初也协助解决了变换手续。但是出于某种原由并无过户 3、因为你们买卖的是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第九条限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换、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奏效力未经登记,不发奏效力,但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物权法》的角度出发,你们并无完成房屋的买卖,房屋仍归你所有。但不排除卖方根据《物权法》第十七条的限定提交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存在错误,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为买房。 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如果你接受了房屋归你所有的事实,则也要认同房屋买卖合同无完成,你若想保留房屋就不能保留房款,同时要根据房屋未能变换的原由确定其中可否存在违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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