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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相应的资料,包括...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为: (一)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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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提交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相应资料;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 4、决定认定为工伤。
申请单位工伤认定报告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3、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其他所需材料等。
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或者应当参保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以及获得司法救济的前提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把原件提交人社局查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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