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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儿童父母...
你确实生病的话,拿着病历找医院门诊办公室去写疾病证明,然后加盖他们的公章,然后拿去给你们单位看.顺便说下,医院只开实际病历的证明,不开因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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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死亡证明需要带的证件有: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4、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5、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部分丧偶当事人的配偶可能去世时间比较长,配偶死亡证明或已不在手中,需要重新找资料、跑部门开具死亡证明,过程会比较繁琐。”葛东升表示,本着让“百姓少跑路”的宗旨,市民政局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委等多个部门的死亡人口数据,与市民政局的殡葬火化数据整合,并纳入本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形成婚姻登记相关数据库。数据库中的死亡记录可以作为丧偶当事人再次办理婚姻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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