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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应该做哪些事?1)新交法规定:公安部门已经把交警的角色定位为及时取证、作出专业认定,交警不再是赔偿争议的处理机关(除当...
获得对方车辆保险单、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任何车辆(除了新买的部分有临时车牌的车),都需要投保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有些车辆还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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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问题将由法院解决,所以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起诉来保证赔偿权利的实现,通过诉讼,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应当注意收集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证等。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请求加害方赔偿损失:协商、诉讼、调解。 1,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2,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3,诉讼程序:可以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要做以下几点:首先要取得并保留对方机动车牌照号,最好用手机拍照对方汽车的牌照,防止对方事故车逃逸。第二要对驾驶员进行拍照,防止酒驾或无证驾驶的驾驶员被顶替掉包。第三事故的时间地点现场照片,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要拍照下来,防止对方移动现场,逃避责任。第四是对治疗、检查、住院以及交通费用的单据、各种证明事故及伤害情况的照片都要保存好。第五是要把各种鉴定等第三方文件,包括交警的事故鉴定、病历、受伤情况鉴定等保存好。总的来说,就是要收集事故证据和受害情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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