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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不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有的认为是不同的犯罪形态),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或形态)是各自独立、互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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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
1,定罪应该定盗窃罪(未遂)和故意杀人罪(预备),犯罪形态分别是未遂和预备,因为盗窃罪是在实施行为中被意志以外的因素而被迫停止犯罪;而故意杀人罪(预备)显然是因为处于预备阶段,准备作案工具。 2,定罪应该定盗窃罪和故意杀人(预备),犯罪形态分别是既遂和未遂,因为盗窃已完成,危害结果已发生;而故意杀人罪(预备)是因为他处于预备阶段中的为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并未实行行为。 3,定罪应该定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犯罪形态分别为既遂和未遂,因为盗窃已完成,危害结果已发生;而故意杀人罪(未遂)是因为在其实施行为时被意志以外的因素而被迫停止。
犯罪既遂不能在犯罪准备阶段建立。犯罪准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各自独立、并列或排斥。犯罪预备,又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介于犯罪决意和犯罪实施之间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知道自己的准备行为是为侵犯各种对象创造条件,希望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上是为犯罪的实施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相关延伸】问:准备犯罪是犯罪吗?答: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均为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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