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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抵押转让的风险包括:卖方突然改变主意,买方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卖方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
二手房按揭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以下我将具体说明二手房转抵押风险的相关情况:一是卖方突然变卦。二手房转抵押,卖方需要先还清抵押,解除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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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二卖的风险。如果逾期办理过户,由于房屋产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卖方完全可以将房屋再卖一次,从而影响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究其原因,很多都是为了避税。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由于很多的二手房交易进行时,出卖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还不足五年,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因此买卖的双方为了避税,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了如此的约定。为了保险起见,有的买卖双方为此还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 但这并不保险,由于交易时间过于延长,增加了交易过程中出现意外及一方违约的可能,即便将合同进行公证,也不能排除出卖人将房屋再次转让的可能,即一房二卖的可能。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并不是谁的合同签订在先房屋就归谁所有,而是谁先登记过户房屋就归谁所有,因此即便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但出卖人又将房屋转买他人,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则该房屋就只能为他人所有,而先前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就只能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了。由此可见这种为了避税而延迟办理房屋登记过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实际上增加了交易双方的风险,因此,希望二手房交易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此进行理性的思考,作出合理的选择。
二手房按揭贷款中,中介公司容易暗箱操作。 1、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脱不了干系。 2、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3、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风险1、卖方突然变卦 二手房转按揭首先卖方需要还清房贷以解除抵押,办理后续交易流程。如果购房者先付了首付款来帮助卖方还贷款,一旦卖方变卦,买方很可能面临“钱房两失”的局面! 风险2、提前还贷需要一定的时间 卖方在结尾款时,往往会涉及到提前还贷。虽说银行允许借款人提前还贷,但需要提前预约。同时,提前还贷办理的时间越长,卖方所承受的风险就越大。 风险3、买方可能无法获贷 卖方还清尾款后,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时,存在被银行拒贷的可能性。一旦银行拒贷,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全款买房,这样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将会很大。 风险4、可能无法过户 二手房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产权过户。如果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者被法院查封,那么将无法过户,这样将会对购房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风险5、银行拒绝提前还贷 不同银行对于提前还贷的要求会有所差异,比如还贷满一年后才能提前还贷,如果银行拒绝提前还贷,那么二手房转按揭将难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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