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的的刑法和反不当竞争法以及反商业贿赂法,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所谓的以单位对外行贿,后者是以个人名义行贿...
1、犯罪主体不同: (1)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般来说,与的区别界限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二是给予财物的对象不同。单位行贿罪是单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对单位行贿罪则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
一般来说,与的区别界限在于:一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二是给予财物的对象不同。单位行贿罪是单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对单位行贿罪则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回扣、手续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