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
目前,五保户生病住院只有在县医院和指定医院,才可以报销。新农村医疗合作办报销80%,还有20%到民政局申请报销。 五保户报销政策: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五保户因病住院只能在县医院和指定医院清算。新农村医疗合作清算80%,20%向民政局申请清算。一.五保户报销政策:1、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出100元即可,(随便住,但只能使用农合药品目录以内的药物及一般检查))2、二级甲等医院(一般县市一级医院)是75%,农合药品目录以外的药物费用及一些特殊检查费用要自负,需要五证齐全(身份证.五保证.户口本.农合证.乡镇卫生院的转诊证明)3、三级甲等医院(省.地市级医院)报销比例好像只有15%同样需要二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并在当地农合局审批后报销。
1、南京市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2、“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9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4、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1、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 2、农村五保户对象到县人民医院总费用超过4000元的需到县合管办、县民政局办理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其超额部分医疗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3、原则上农村五保户对象全年住院第人不得超过4次,每次住院时间在县人民医院不得超过12天,日均住院费用不得超过300元,无正当理由超过标准的,其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4、农村五保户住院的,原则上先审批后住院,按《五保户住院申报审批表》的程序办理,医院不负责审批程序,要求各科室灵活掌握住院时间和住院费用,避免五保户住院欠费的恶性循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8人已浏览
1,020人已浏览
1,182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