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地”办理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户口事项仍在...
一地”办理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户口事项仍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持迁入方迁入申请,迁入方户口本复印件,迁入方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同意迁入证明,被迁入者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到迁入方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再将《准予迁入证明》拿到被迁入者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迁移证》,到此手续完成。
一,办理迁户口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 2,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3,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7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