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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要经历一个长达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煎熬之余,焦虑随之涌出,冷静期内离婚协议可以改吗?对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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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双方在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前分开考虑清楚。 我国民法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间,夫妻双方都没有离婚,离婚协议无效。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十天冷静期。民离婚情况分为诉讼离婚与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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