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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事人申请保全账户,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供稍多于借款数额的担保财产、交纳保全费,法院在48小时内采取保...
所谓证据保全,是指遇到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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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保全。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如果您还没有起诉,想先保全的话,那么您应当在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之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如果您只保全了债务人的一个账户,那么他新开的账户不会自动保全,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账户线索,请求法院追加保全。另外,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关于原告能否申请财产保全的问题:作为诉讼原告一方,有一个程序性的权利,那就是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此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为防止当事人(被告)在作出判决前转移、隐匿、出售财产,根据职权对财产进行的保护措施,以保证未来判决生效后的顺利实施。具体措施一般包括查封、扣押和冻结。诉讼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当事人(原告)未提出申请,但有争议的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损失或者其他危险,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因此,原告可以申请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30日内不起诉的,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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