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行动不便,以及生活的一些功能受到严重损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耳鼻喉等方面严重受损,导致不能正常生活的。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交通部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应从以下三个标准认定:(一)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是责任认定的首要考虑因素,若没有因果关系,即使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也不应有事故责任。当然法定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除外。(二)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即原因力的大小。(三)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出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分为十级,具体的评定情况应当结合对伤员造成的实际伤残情况来认定,不同部位的伤残情况都可以认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标准,对应的伤残赔偿也是不一样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4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