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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甲板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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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楼主将受到以下处罚:1、罚款2000元;2、扣留机动车;3、没收假车牌;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实施后,相关部门对套牌车的处罚开始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即意味着,对套牌车的使用者,可以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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