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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给单位的国有土地上,居民自己建房,由于土地使用权人是单位,居民建房不可能获得规划审批许可,只能是违法建筑,不可能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国有划拨地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为是划拨用地,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方可以转让:(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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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具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变更登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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