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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1)电动机必须具有脚踏能力; (2)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3)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 (4)电动...
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目前交规中没有明确需要办理驾驶证,电动三轮车上牌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办理,要求上牌的才上牌,不要求上牌的可以不上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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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对于已经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给予3年的过渡期,有效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市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的新标准。
1、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登记便利服务点)提出申请。2、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市标准,并列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广州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1)电动机必须具有脚踏能力; (2)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3)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 (4)电动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6)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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