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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可以自行协商财产...
可以的。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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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用没有分户的户口簿可以登记结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生效的),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没离婚之前,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如未离婚又与他人再去登记结婚的,就属于重婚了,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涉嫌犯罪。如果您想开始另一段婚姻,正确是做法是,先结束上一段婚姻(即离婚),再领取结婚证。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大概需要1-2天。但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要先和对方商量好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您和对方有孩子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的争议,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但时间周期会比较长,一般需要3-6个月的时间。对于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其效力进行了规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的,婚姻自始无效。构成重婚罪的,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但不应该叫离婚。当事人未登记结婚,未领取结婚证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析纠纷或者监护权纠纷起诉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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