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破产清算的财务处理原则有哪些

2022-04-15
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的财务处理的原则具体有:1.合法性原则。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仅仅要在破产财产、债权及其分配顺序等方面必须依法进行,而且还要在很多具体的重要工作环节上,比如清算组人员变更、破产财产估价、会计人员的聘用、财产分配的比例等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后才能实行。 2.收付实现制原则。清算过程中的财产变现收入以及清算费用的支出,都可纳入一个会计期间,而不按其发生的时间先后划分。在此情况下收支不存在跨期的问题,可见破产清算必须采取收付实现制。 3.成本原则。在会计核算中,需要对企业的财产按照可变现净值进行会计计价,不再按照账面价值反映。对于不具备偿债条件的资产应转化为费用,并根据财产变现后的数额偿付企业所欠债务。 4.变现最大化原则。首先,在清算期间内力求将破产财产全部处理完毕;其次,在进行变现时,要寻求市场价值与清算期限的最优匹配。此外,在变卖财产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变卖原则,防止私下低价买卖;坚持整体变卖原则,实现破产财产的整体功能;坚持对价从优原则,为维护债权人利益并兼顾债务人的利益。 5.公平偿债原则。第一,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在前一顺序的债权人未获清偿的情况下,不能对后一顺序的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当破产财产不足,无法对同一顺序的债权人进行全额清偿时,应测算清偿比例,按该比例对同一顺序债权人进行清偿。另外,清算会计必须对清算损益进行严格计算,虽然对清算收入、清算费用不要求严格配比,但必须清楚地划分清算费用和非清算费用。本质上讲,清算费用是一种共益性费用,即企业原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如职工安置费等,不是直接的共益性费用,应进行单独核算避免人为扩大清算费用,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