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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超出使用期限后再使用。使用期限届满,可以申请续期。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土地临时使用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土地使用应当具有临时土地使用证。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土地所有权与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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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超使用期限。如果使用权期限届满,未办理续期,土地使用证会被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并不存在长期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用途具有最长期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集体土地开发商一般可以使用70年。集体土地从国家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可以通过出让等方式过渡到开发商,转为住宅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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