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饮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且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依据第133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酒驾撞人的,如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或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则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应当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