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并且可以提出解散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或者持有的股份占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的股东;虽然出资额或持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2、知情权;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1。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2、知情权;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
1、弥补亏损后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①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可用于补亏、分利(补亏后不过股票面值的6%)、投资。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②法定公益金:当年净利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3、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 4、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股东的相关权利有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